一、项目名称:可调谐激光器
二、项目编号: HPCL/HAQ20221212
三、项目概况:科研需要,拟采购可调谐激光器 1台。
1.技术指标:
(1)调谐范围:1500~1630 nm且波长调谐范围内不跳模
(2)绝对波长精度:≤±20pm
(3)波长稳定性:≤±10pm
(4)波长分辨率:≤1pm
(5)线宽:≤50KHz(累积时间10us)
(6)信噪比:≥90dB
(7)最大输出功率:≥10dBm
(8)功率稳定性:≤±0.01dB
(9)输出方式:保偏光纤输出;FC/APC
(10)提供可编程接口及技术支持以实现用户自定义程序功能
(11)运行环境温度湿度:18~28℃,<80%
2.质量要求:
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售后质保要求:
(1)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一年(质保期从验收通过日起算),质保期内原厂免费保修。质保期满后,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提供设备成本价格的有偿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服务。
(2)投标方应有常用配件库和快速服务保障能力。故障设备、器件要求10工作日内修复并返回,包含原厂工程师的现场安装服务。
四、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协议等能够证明为原厂认可代理商的材料。
五、 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6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 投标人需准备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材料:报价表(包括总价、单价、供货周期、质保期)、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证明)。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为含税价。
3.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4.投标人提供材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 报名及投标流程: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联系采购联系人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并以短信方式发送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及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给采购方联系人,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84990331
九、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李参谋
监督联系方式:0731-87002560